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县直 > 正文
县市场监管局对“双十一”网络促销活动开展专项整治

发布时间:2024-11-08 09:34:00    作者:    来源:       

郧西在线讯 通讯员 高敏 车群 报道:为进一步规范电商经营行为,维护集中促销网络市场秩序,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近日,郧西县市场监管局针对存在产品质量、虚假打折、定金不退、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等违法违规行为,开展“双十一”集中促销、直播带货等行为专项检查整治行动。

8888.jpg

开展“电商平台点亮”行动。督促平台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进行“电商平台点亮行动”自查,针对证照过期,“亮照、亮证、亮规则”不及时等问题建立整改台账,进行全面整改。鼓励平台内市场主体党组织和党员开展“亮身份、亮职责、亮承诺”活动。

6666.jpg

强化依法依规经营。督促线上线下涉网平台电商直播带货主体在网络商品交易、消费维权、价格管理、信息保护等方面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展经营活动。

3333jpg.jpg

加强网络交易线上线下监管监测。采取聚焦重点时段、重点问题、重点对象,日常检查和专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,重点对电动自行车、食品、化妆品、儿童用品、老年用品等重点行业商品进行监测,切实规范线上线下涉网平台电商直播带货主体行为,避免出现虚假打折促销、夸大商品功能、普通美妆宣传医疗功效等问题,保障相关经营者有序开展促销活动,切实提升网络交易监测效能。

4444jpg.jpg

依法查处违法行为。针对网络集中促销期间反映较为突出的虚标原价、先涨后降、虚假宣传、虚假促销、虚假评价、虚假价格等违法行为,及时依法查处,不断提升监管效能,为消费者创造更加安全、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,推动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

截至目前,检查电商直播带货11家,检查自媒体直播账号4家。检查网站、网店51家,责令整改网店3家、化妆品、药品医疗器械线上销售3家,督促网络交易平台、企业自建网站、小程序App等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5条,下架虚假互联网广告11条,立案查处网络交易违法案件3件。

( 审核:胡颖妮 )
【郧西在线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】

1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郧西在线”、“来源:郧西周刊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郧西县融媒体中心,未经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来源,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
2、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郧西在线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,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。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,可与本网联系,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。

3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电话:0719—6227269

热图推荐

数字报

更多>